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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不是福报,摸鱼才是王道”,现在的职场环境越来越内卷,高强度的工作,很难保持长时间的注意力。因此有不少网友在互联网上分享职场中“摸鱼”小技巧,在工作中能抽空偷个懒。但是也有网友认为“努力不一定被看到,但摸鱼休息一定会”。当然也有部分员工因为上班期间“摸鱼”被公司发现后辞退,员工心里必然会不平衡。那么公司的这种行为从劳动法来讲是否合法?我们通过一则司法判例进行分析[1]。
一、案情介绍
2018年6月25日,利仁科技公司与与员工刘某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理由为:“刘某因为你在工作时间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09:15、11:04、14:22、15:06玩手机看视频、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睡觉;2018年5月30日09:40睡觉;2018年5月31日10:05玩手机;2018年6月1日09:07、09:39、10:31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2018年6月4日09:00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2018年6月6日13:02睡觉、14:26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2018年6月7日09:52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13:03上班时间睡觉、13:43玩手机看视频;2018年6月8日09:02戴耳机看视频,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共计给予你本人8次记大过的处罚,你虽然不签字确认,但有告知现场录像为证。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视为你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赔偿,终止劳动关系,所有款项均当月结清。”
二、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利仁科技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刘某做出的扣发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合法。依据利仁科技公司提交的证据,公司制定了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记过行为、处罚方式以及后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将草稿发给全体员工征求意见,足以证明该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民主程序。此外,刘某参加了公司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产品知识的培训。刘某认可光盘中视频拍摄的内容,且公司在作出解除决定前征求了工会的意见,程序上也无违法之处,故无需向刘骏支付扣发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律师分析
1. 员工因为“摸鱼”被公司开除,公司不一定违反了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39条第2款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的“摸鱼”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2.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提供如下证据:
① 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② 规章制度内容员工已经明确知悉;
③ 规章制度内对“摸鱼”行为处罚有明确的规定;
④ 开除员工,需要征求工会的意见,并无其他违法之处。
综合以上证据,才能充分证明,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规章制度条款的制定应当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
3. 员工在遇到以上问题时候,相对公司法律维权意识、掌握证据的能力相对较弱。如果认为公司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应及时咨询律师,收集、梳理、提交有关证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释:
[1] 参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2民初6469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