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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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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此次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我们看到此次会议有一大亮点,提高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注。从当选代表情况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占22.4%,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当选为代表[1]。在《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中,明确了工会章程修正案依据工会法,在会员第一条新增一款写入相关内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提供了明确遵循,为工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已经逐步成为了职工队伍里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还有多方面可以提升。例如国家目前推进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用按单缴费的方式,费用由平台负担,如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依法可以享受到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我们认为如果试点工作顺利,未来可能很快通过立法,要求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险,工会可以对平台企业缴纳职业伤害保险起到监督作用。

另外,我们也注意到此次报告提出了科学调整算法。此前不少从业人员表达了不断被平台算法裹挟,从派单、配送时间、评价、罚款等方面都被一手安排,个人很难向平台表达自己的诉求。因此,工会可以在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沟通桥梁,将从业人员的诉求收集汇总后传达至平台,再由平台内部对算法进行调整,可以更有利的维护从业人员的权益。

相信随着工会的支持,未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会逐步提升,通过工会更好的协调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促进新就业形态的长远发展。



注释:

[1] https://www.workercn.cn/c/2023-10-13/8011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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